根据江苏省财政厅、江苏省教育厅和学校《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的文件精神,经本人申请、班主任推荐、学院审核、公司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,拟推荐陈梦昕等68位同学到学校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,上报员工的个人详细情况请查看附件。 公示时间10月25日-27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到云顶7610线路检测1号楼604员工工作办公室实名反映。 联系人:金淼,电话:83525775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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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0月25日